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问题内容:
税控设备开票时是根据单张发票不含税金额乘以对应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申报时开票软件会将不含税金额和对应税额加总合计。税费申报时根据本期不含税收入总和乘以适用税率求税额填报。
这种方式会导致开票金额与税费申报金额纷歧致有尾差应该怎么处置惩罚。或者尾差的允许规模是几多钱?
回复机构: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0-08-11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泉源:国家税务总局
申报表需要据实申报。思量到两个软件金额盘算使用差别的盘算方法系统设置允许存在一定的误差因此如果系统提示申报表带出的数据与开票软件带出的金额比对不通过您可忽略提示直接提交或者携带纸质报表并加盖公章去大厅申报。
谢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小编提醒:税最好对上销售额对不上哪就对不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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